证监会明确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准入条件

证监会公布《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》。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、专业人员、技术系统等条件外,还需满足资本实力、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: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;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(含)以上。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,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 5%,由上交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。(证券时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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